惠及186.5万人 部分人员增幅超200元
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人均200元的标准继续增长,调整后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月人均1832元提高到2032元。此次调整将惠及186.5万人。
凡是2009年底前已退休(含退职、退养)的人员,都在此次养老金调整之列。他们都可以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享受普涨,在此基础上,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享受100%退休待遇老工人和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这些人还能享受到最多三次的政策倾斜。
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一次性补发1月份的,从2月起正常发放。市人保局职工养老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按人均200元的标准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将从目前的1832元提高到2032元。但具体到每个参保人员的数额不尽相同,有些只能享受普涨,而有些人在享受普涨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多次政策倾斜。
细解调整标准
【普涨调整】
包括两笔钱,即按照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
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部分按“缴费年限×3.5元”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同时,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举例:退休人员老王参加工作满30年,则此次每月普涨部分为3.5元×30年+45元=150元;退休人员老李缴费年限8年,则每月普涨部分为35元+45元=80元。
【倾斜调整】
第一次政策倾斜
面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等。
据统计,本市低于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832元的共计92.4万人,这部分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他们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32元。“也就是说,这一群体养老金封顶线是2032元。如果退休人员调整后仍低于2032元,按实际水平领取,最高不会突破2032元。”该负责人解释。
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仍将享受第9年政策倾斜。在普调的基础上,正高级再增加200元、副高级增加100元。与低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人群不同,如果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养老金调整后仍低于2032元的平均水平时,将一次性补足。
举例:退休人员老王目前养老金每月1800元,每月可享受政策倾斜40元,低于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调整后养老金为:(现有标准)1800元+(普涨部分)150元+(倾斜部分)40元=1990元。又如退休人员老陈目前养老金每月1900元,其他条件与老王相同,调整后养老金为2090元,突破了平均水平时,则每月按照2032元领取。
第二次政策倾斜
面向享受100%退休待遇老工人和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
按原劳动人事部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是按参加工作时间划线调整,不参加普涨: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
2010年拟继续实行65岁以上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此类人员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待遇的基础上,再按照年龄段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岁至69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第三次政策倾斜
针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他们在普调和享受有关倾斜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袁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