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全市启动独生子女伤残特别家庭扶助制度。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是对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进行扶助的一项制度。实施这项扶助制度,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补充,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生产、生活上特殊困难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依据伤残扶助制度相关政策,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 经过大力宣传和社区计生专干的摸底调查,辖区共有56人符合申请条件,进入审查复核阶段。此项工作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