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办理残疾人证
2、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3、办理对象和范围: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4、办理条件:本街道具有城市居民户口的残疾人
提交材料: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无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地居委会开据居民身份证明到街道社区办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到工作单位开据介绍信,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据身份证明)、指定医院(精神病患者:安定医院;智力残疾人到北医六院、北医三院;其它残疾:普仁医院)的诊断证明;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5、办理程序:当事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到街道残联办理手续→街道残联出具介绍信,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当事人持社区证明及医院诊断证明到街道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免冠2寸照片3张、街道残联出具的介绍信到崇文区残联办理残疾证。
6、办理时限: 即办
7、费用情况:本服务项目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须与指定医院联办,并报区残联审批。
9、办理部门名称:崇外街道残联
10、办理地点、邮编:崇文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 100062
11、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12、联系电话:65112563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701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