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办理知青子女户口回京事项
2、事项依据:市青劳发[1998]第496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京发[1995]97号文件)、市劳动局(京调发[1995]481号文件)
3、办理对象和范围:北京下乡知青的子女
4、办理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原由北京下乡到外地的知青,每户可办理一名子女户口进京。
1)经我市知青工作部门认定了知青身份;
2)夫妻双方均为北京知青或女方为北京知青、配偶为津、沪知青及一方为北京知青,配偶非京、津、沪知青;
3)知青目前还在外省市或知青虽已回京,但在回京前与外地人结婚及其回京后五年内(1988年10月底以前)与外地人结婚;
提交材料:(1)《原北京知青子女回京入户审批表》;(2)知青申请;(3)在京监护人申请;(4)知青全家户口本;(5)在京监护人户口本;(6)申请回京的16岁以上子女的在校证明或待业证;(7)申请回京的已达到婚姻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8)1989年以后出生子女的出生证和计划生育证明;(9)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知青的结婚证;(10)离婚知青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11)夫妻户口与独生子女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5、办理程序:知青本人在外地办理子女户口回京,由子女在京监护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受理,知青本人已回京,办理子女回京,由知青户口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受理,夫妻双方都是北京知青,由男青年一方提出申请。→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将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审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将材料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审批结果告知申办人。
6、办理时限:三个月内
7、费用情况:本服务项目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须逐级办理、逐级审批,须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9、办理部门名称:崇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崇文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 100062
11、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12、联系电话:67020189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701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