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社区居委会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新建居住区及时建立社区自治组织,条件不成熟的建立筹备组,负责管理居民事务;2、社区居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健全,依法协助政府和街道实施社区管理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按区总体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居委会依法指导、组织、监督进行选举;选举有方案、实施细则、总结;依法罢免居委会成员;依法履行居委会成员辞职手续;
4、负责社区居委会的设置、撤消、命名、更名等工作,负责社区事业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5、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按时报销居委会办公经费,及时足额发放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生活补贴及医疗补助,按照全市提高的标准及时调整并足额补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补贴手续,市划拨的医疗补助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7、对市、区反馈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并报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骸时上报和协调解决。
8、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值班巡逻和社会面控制。
9、居委会组织监督、落实社区卫生工作,宣传卫生知识,开展群众性防病,开展灭鼠、灭蚊及灭蟑工作,居委会卫生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健康知识宣传多样化。
10、协调居委会选好居民代表,开好居民代表会;指导居委会工作,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促时居委会班子建设,逐步提高居委会自我管理水平。协助居委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居民进行“四有”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创建文明楼院。帮助居委会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反映居委会和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