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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科室职责 |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根据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本街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社会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管理。
3、负责对街道劳动力资源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监控本街道城镇登记失业率。
4、负责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检查用人单位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和指导辖区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6、负责街道三方会议制度相关事项的协调、组织、落实工作。
7、对辖区用人单位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管理;负责辖区企业劳动合同的年报和劳动合同季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
8、做好知青返京、职工单调进京、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9、开展对辖区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10、完成年度内对用人单位日常巡查总量、专项监察工作及专项劳动监察量化指标,处理举报案件。
11、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做好劳动争议的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群访群诉的预警预报工作。
12、做好本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缴工作。
13、负责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14、区劳动保障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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