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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职能 |
残 联 职 责
残联是集残疾人自身代表、 公益服务和事业管理为一体的新型事业团体,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代表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残联的根本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立各类基础档案
2: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5: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7: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崇 外 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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